我高中補習班英文老師的求婚場景相當特別,他是在麥當勞被男友求婚的。他說儘管是在麥當勞,但男友下跪的瞬間,仍讓他感動不已,最後哭得唏哩嘩啦。
也許他原本設想在浪漫的海灘或迷人的夜景前落淚,可見讓人落淚其實不是地點或氣氛,而是對方的作為,他說永遠記得當時麥當勞的背景音樂是聯合公園的《In The End》,這個巧合的暗喻,到底在說他將結束戀愛階段,步入婚姻,還是感情生活終將結束不得而知。
你有沒有樣我的英文老師一樣,有著一段鮮明的回憶?記憶場景中的每個細節都歷歷在目,你甚至還能清楚點名周遭環境裡的每個細節,包括你當下的情緒、感受與想法?心理學家 Roger Brown 和 James Kulik 用閃光燈記憶(flashbulb memory)來稱呼這類記憶類型,它指的是人類經歷重大的生命事件,比如失戀、失業、中大獎、地震、聽到國際大事件時,能把當下大量的細節記得更久更牢的現象,它不同於一般的記憶模糊易逝,而是像用相機快拍下來的全景照片,讓人久久難以忘記。
Colegrove 曾在 1899 年時跟 179 人會談,詢問當時的民眾,聽到美國總統林肯遭人刺殺時的相關回憶,結果有 127人能清楚說出他們在何時何地獲得林肯總統被人刺殺的消息,以及他們當時正在做什麼。以臺灣來說,如果你稍有年紀,一定還會記得 921 大地震那天晚上,你與家人必避難時的種種細節。這些記憶與經驗都極具個人性,可以說你體驗到的感受,會大大影響你的記憶表現,所以有心理學家認為閃光燈記憶,是自傳式記憶(autobiographic memory)的其中一種類型。
目前有許多說模型來解釋閃光燈記憶的現象,有些心理學家認為閃光燈記憶跟人類的情緒與驚訝狀態有關,這是因為當我們記憶的內容中含有情緒的線索時,會讓認知系統在編寫記憶時,可以納入更多訊息,有助日後提取相關的資訊。
大腦的結構證據也顯示,人類大腦的情緒處理中心杏仁核,與處理節情回憶的腦區海馬迴,兩者在大腦的腦區位置很相近,所以當杏仁核興奮活躍的時候(就是你怕的要死或百感交集的時候),會影響周遭的海馬迴同時運作,因此產生相關的記憶。因此,帶有情緒的訊息,人類相對起來比較容易記得。你應該還記得第一天上國高中,學校的環境與天氣如何吧?就是閃光燈回憶。
心理學家一度認為閃光燈記憶跟一般的記憶類型大不相同,它不僅精確,能存下許多細節,而且歷久彌新,不太容易遭人遺忘。然而,後續許多研究都指出閃光燈記的構想與研究證據充滿爭議,有些研究發現,一個人的閃光燈記憶,也可能隨時間消逝而改變內容,這些都指出閃光燈記憶跟一般的記憶類型無異,並沒有特別精確。
雖然閃光燈記憶充滿爭議,但我們確實都有一段段深刻的回憶,它與日常平凡無奇的回憶不同,裡頭充滿驚奇,難過或開心。想忘也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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