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除了好奇人類怎麼想,也想了解人為什麼那麼做出特定的行為。他們認為人類的行為背後,大略受到兩種動機所推動,一種是出於好奇、興趣、個人尊嚴甚至只是單純想做而做,這類動機叫做內在動機。
有時,人類比較現實,利益取向,看到事物有好的結果或獎勵才做,這種受到外部誘因與酬賞,而引發行為的動機類型,叫做外在動機。為獎學金念書的學生,或生平無大志,上班只為了領薪水的上班族,都屬於此類。
這兩種動機的區分相當重要,問問偵辦刑事案件的刑警就知道,當他們逮捕到殺人犯之後,一定會想方設法弄清楚兇嫌的犯案動機。兇嫌出於何種動機殺人,將影響他被判刑類型的長短。
為了錢、情感糾紛等外在動機而殺人,似乎情有可原,人被錢逼急的時候,很可能會失去理智;但因為好玩、好奇之類的內在動機而殺人,便會讓人感到不寒而慄,因為一般人心中根本不會有這麼念頭。
心理學家發現,當人出於內在動機做一件事,通常可以堅持到底,而且做得更好,想想你可能鑽研過一款遊戲的各種玩法或秘技;花一個下午把街舞的每個拍點都做到位,即便根本沒人會驗收,事後還會感到心滿意足,覺得很有成就感。
內在動機的觀點深深影響教育的形式,我們應該聽任學生的興趣,讓他們依循自己的內在動機學習。重要的是,對於他們探索,深究興趣的結果,也不該用誇張的禮物與獎金讚賞他們,有時,有時這麼做反而會適得其反,抹殺他們的內在動機。
這是怎麼回事?
心理學家認為,過度獎勵不一定會增加一個人的內在動機,還能可能會引發過度辯證效應(overjustification effect)。它是指當一個人的內在動機與外在酬賞產生連結,反而會降地內在動機的過程,簡單來說,就是動機偏移了,從自願做,變成為了獎賞而做。
心理學家 Edward Deci 和他的同事在早期做過一個研究,來說明過度辯證效應的機制。他們找來小孩來解謎,你可以想像是數學或益智遊戲之類的題目。小孩分成兩組,一組實驗組,一組是控制組。實驗為期三天,控制組在這三天只有單純解謎,就算答對了,不會獲得任何酬賞與獎勵,研究者則會觀察小孩解謎的意願與堅持時間(你知道的益智題目很燒腦)。
而實驗組的小孩,在第一天答對題目時,同樣沒有獲得任何酬賞與獎勵。不過,到了第二天,每當小孩答對解開題目,就能獲得獎賞。第三天則又回到無獎徵答的情況。結果,Deci 發現,實驗組的小孩在第二天,明顯興致高昂,願意花筆控制組更多時間來解題。不過,好景不常,到了第三天,一旦小孩知道,解開也沒有好處,解題的意願明顯下降,而且堅持時間也少於控制組。
研究者認為,過度辯證的運作機制,可能與自我知覺有關。人類在不清楚自己的意見與偏好時,會透過觀察過去的行為來判斷自己的。當一個小孩原本因為長大想當太空人,對自然科感興趣而拼命念書時,如果師長使用獎學金來利誘小孩讀書的行為,便可能讓小孩在事後傾向認為自己讀書是為了錢,或是看重錢與讀書的關係,畢竟錢相當醒目而具體。未來讀書假如沒有辦法順利獲得獎學金,他讀書的動機便會大幅下降,也就是說,小孩過度解讀自己讀書背後的動機,用外在的獎學金來取代對自然原理的好奇心。這也是為什麼過度辯證,叫做「過度」辯證的原因。
除了學生與上班族,運動選手也是苦於過度辯證效應的一群人,當他們領到大把比賽獎金之後,如果某陣子比賽結果不如預期或領不到獎金,他們是否還有動機追求登峰造極的體能境界?當你發現有個人發自內心想把某件事做好,請你在一旁靜觀,就算他完成了,給他祝賀與讚美,致過豐厚的獎金與禮物,也許該適可而止,因為過多的獎勵,可能會抑制他們發自內心的熱情。
Note:
1. 過度辯證效應也翻成過度辯護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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