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7

自我知覺理論(self-perception theory)

尋找炮友關係似乎變得習以為常,有些人刻意為之。無論炮友起初是兩個人一起約跑步,還是到其中一方家看貓咪後空翻或 Netflix,最後達成共識發生關係。據說,炮友是一種約定關係,各取所需,只求肉體交流,不談感情,兩個只約好固定一段時間變出來安慰彼此,其餘都不過問。

不過,常有人企圖打破約定,想從炮友關係變成真情人,就是俗稱的「暈船」。既然都說好了,而且也沒有什麼感情基礎,沒有吃飯、沒有約會、沒有噓寒問暖、不瞭解彼此的心事與煩惱,見面就是直奔 Hotel 或小套房,何來感情,到底有什麼好暈的呢?

心理學家 Daryl Bem 對一個人的真實態度與行為的關係相當感興趣,一般來說我們普遍相信態度可以預測,甚至影響行為。如果公開發表你偏好A政黨的發現,對方陣營的支持者,對你的態度可能部會太友善,因為他認為你對A政黨的態度,會在選舉日當天投票給A政黨推派出來的候選人。

Bem 做了一個研究,來檢驗態度與行為的關係,這個研究其實是個致敬之作,過去心理學家 Leon Festinger 和 Merrill Carlsmith 為了檢驗態度與行為的衝突,也曾做過類似的實驗。Bem 的復刻研究要參與者扮演觀察者聽錄音帶。錄音帶主要是一個男子興高采烈地講著他轉無聊積木的任務有多有趣,一半的參與者聽到這名男子最後領到 20 元美金作為酬勞,剩下一半的參與者,則會聽到男子領到 1 元美金。

接著,Bem 要參與者評估男子對轉積木這個任務的真實態度。結果發現,平均而言,聽到男子轉積木領 1 元的參與者比聽到領 20 元的參與者,更傾向認為男子是打從真心享受轉無聊積木的過程。你可能會想說,噢!拜託!別自欺欺人了。就好像跟我說苦瓜是甜的一樣,積木真的很無聊,怎麼可能會有趣?況且他拿的錢還比較少。

Bem 認為,這是因為我們在解釋他人的行為時,通常會尋找內在與外在的原因。身為旁觀者,參與者不知道男子轉積木時的真實感受,只能從外在的因素做判斷,當參與者聽到男子領 20 元,會認為男子這麼興高采烈說轉積木的過程,是因為有 20 元可領,錢就是強而有力的原因。

但聽到男子領 1 元的參與者,並沒有強烈的外部原因來為解釋男子為什麼覺得轉積木很有趣,在尋找不到原因的情況下,參與者會使用其他行為作為推論的線索,既然男子說的這麼興高采烈,一定是他真心覺得轉無聊積木很有趣。Bem 因此提出自我知覺理論(self-perception theory)構想,說明人類在對自己態度、意見不明確的時候,會透過觀察自己過去的外顯行為,來回推自己態度。

自我知覺理論指出一個違反直覺的結論,人類不一定透過自身的想法、偏好、情緒等內在因素來產生態度,進而做出行為。有時關係是相反的,人類是觀察自己過去的行為來產生態度。你可能是過去投給A政黨過,所以覺得自己支持A政黨,而不是因為A政黨真的提出相對較好的政見。

這就提醒我們,當你跟一個人關係相當曖昧,而其實你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對方的時候,別隨便搭應跟人家出遊或做一些越軌的事(你知道的,就是過度的肢體連結)。假如對方有天按耐不住,突然跟你告白或被迫表態,這時你會怎麼評斷這段感情?

你可能無法聽從真心,前面已經說過,你不知道對他的情感態度,或者還有些猶豫的點,總之,態度不太明確。根據自我知覺理論,這時你會開始反躬自省,想想自己過去與對方的互動,你想到的是什麼?你們兩個一起單獨電影、一起吃火鍋、一起看夜景、在網路上聊到深夜,甚至還有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雖然你們之間,無名無分,但這些事情,不都是情侶才會做的事嗎?

因此,你可能從你過去與對方的互動判斷,你「應該」是喜歡他,畢竟你們之間的互動都跟情侶沒兩樣了不是嗎?我的意思是,並不是說做出這些行為不好,或是單存行為判斷情感不對。而是從過往的觀點,我們通常相信心動了才會做出像情侶的行為,而現在的情況是,心理學告訴你,不不不,有可能反過來,你做了曖昧的行為之後,才來反推自己其實熱戀心動中。

話說回來,為什麼陷入(固定)炮友關係的兩個人(通常不會超過兩個人吧?),往往傳出有人暈船想確定關係,修成正果的事情。因為,人類會從自己的行為推論態度,既然炮友們都已經發生肉體關係,說不愛有點說不過去吧,就算不到愛,總該有點點喜歡吧。

比起情感態度不明確或交炮友,朋友與情侶之間冷戰可能更常發生,有時我們起初與對方吵架,只是單純因為一件事不想跟對方說話,想說鬧他一下子作為懲罰。隨著時間過去,你不跟對方說話的行為可能逐漸影響你的態度,讓你「越想越氣」,真的生起氣來,最後冷戰越吵越長。所以當你想跟對方吵架時,也許該設個停損時間,只要超過時間,不論什麼原因,都要試著主動與對方和好,才不會越吵越長。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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