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電影與小說時,常常跟著裡頭的人物或哭或笑。有時,你走出電影院之後,甚至會跟身旁的人抱怨剛才某個角色的行為有違常理,如果你是他,你會做出另一個更合理的行為。不管我們面對的是虛構的角色還是真實的他人,一旦我們獲取一些情境背景與條件,我們便能設想自己處在類似情境時的狀態,包括想法、動機、感受與情緒。心理學家叫這樣的能力為同理心(empathy)。
同理心的關鍵是站在他人的立場思考與感受,就是穿上他人的鞋體驗其中的寬窄。心理家認為,同理心主要分為認知上的同理心跟情感上的同理心。認知上的同理心,可以視為一種觀點取替(perspective-taking),能明白處在特定情境下,別人的所思所想。情感上的同理心,則是感受到處在特定情境下的人(通常是需要幫助的情境),內心的情緒。
不過,即使我們能同理他人的心境,不表示我們能認同對方的感受。像是我們同很能同理同事爆走怒嗆老闆的經典場面,但不表示我們同意可以不計後果,讓老闆當眾出糗。
研究發現,同理心在人類成長的初期便會發展出來,嬰兒會用哭聲呼應其他嬰兒的哭聲。只是這項能力因人而異,有人天生善於同理他人,有人則不然。如果你天生木頭,不善解人,也別太快放棄,同理心可以藉由後天經驗提升,人生經驗越豐富,自然更能同理不同情境的人,但同理他人,並非一定要你有相同的經驗不可。
顯然,同理心是人際交往的重要能力,如果你善於理解他人,他人自然容易把你當成朋友,當成知己,對你掏心掏肺,有種一見如故的感覺。除此之外,感受他人深陷處境,似乎會推動人類更傾向幫助他人脫離。社會心理學家 Daniel Batson 提出知名的同理心利他主義假說(empathy-altruism hypothesis),認為同理心會啟動人類自發性,不求回報的助人行為。
Batson 設計一項研究要參與者觀察另一名參與者陷於某種困境需要幫助,比如被吊起來電擊,這當然是研究的同謀在展現演戲的天份,要考驗真正的參與者面對這種情況,願不願意挺身而出,與對方交換承受電擊。換句話說,就是願不願意捨身相助?
結果發現,真正參與者若能同理對方,即使在能夠輕易停止或逃離這個實驗,他們還是願意選擇留下來與對方交換。推動這種無私助人的動力就是同理心。雖然同理心常出現在助人等利社會行為的情境中,但同理心太強的人,可能因為較容易體驗到他人過度激動的情緒,而引發個人的痛苦。
面對一個受苦或需要幫助的人,我們通常感到百感交集,有同理也有同情。然而,同理心與同情心(sympathy)有明顯的不同。同情心是指單純與對方的情緒發生共鳴,對方快樂,自己同時感受到快樂,對方難過,自己也跟著感到難過,只是同情心常被用在負向情緒上。同情心帶有憐憫的成分,是用位階較高的姿態往下看。人們大多不喜歡他人過分同情自己,他們真正需要的是了解,而非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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